正文 加强监管!调味电子烟10月1日起禁售 admin V管理员 /2022-10-02 /0 评论 /180 阅读 1002 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。"国标"明确规定,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,即"水果口味"的、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再销售。新国标对烟具也有限制,10月1日起烟具上要标注"吸电子烟有害健康,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电子烟"的健康警示。另外,烟具还应有儿童锁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。记者走访发现,南京大多数店铺在抓紧最后一段时间清理库存。 来源:本文来自互联网整理分享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